績效考核落地有7宗罪。
1、績效考核設置不科學,公司喊著要增長,要績效考核,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同時又給不出具體的績效規(guī)則,實則就是不會考核。
2、績效目標制定簡單粗暴,自上而下,直接往下壓,員工心里當然不認可。
3、一而再,再而三的得過且過,導致員工懈怠流于形式,執(zhí)行就不到位。
4、既有懲罰,沒有獎勵,員工覺得考核就是扣工資。
5、指標不清晰,不量化,領導要么沒有能力去評估員工在過程當中哪些行為是正確的,要么憑感覺去隨意的評論。
6、績效結果員工不贊同,但投訴無門,只能留在心中,徒生抱怨。
7、績效出結果就結束,不反饋、不面談、不輔導、不改進。績效的目的在于讓好人得到獎勵,讓懈怠者得到警醒,讓壞人得到懲罰,找出工作當中的問題,提升團隊的整體實力。很多老板在做咨詢的過程當中,會擔心績效落地的問題,一拖再拖,幾年過去的企業(yè)還是老樣子,磨洋工。不落地你就不做了嗎?不做問題就會自動解決嗎?明顯不會,所以不是做不做的問題,而是怎么做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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