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適用情形(常見合法理由)
根據實踐及法律判例,以下情況可申請不參與考核:
1. 健康原因:因病休假超過半年,無法完成工作任務(如長期病假、產假等)。
2. 入職時間短:新員工入職不滿半年(或公司規(guī)定的考核周期),尚未完整參與工作。
3. 崗位特殊性:如試用期員工(部分公司規(guī)定試用期不參與考核),或臨時性崗位無明確績效標準。
4. 公司未履行考核義務:若公司未組織考核或未提供考核標準,員工可主張績效獎金照常發(fā)放(需證明非自身責任導致未考核)。
?? 二、申請書寫作要點與模板
核心結構:
參考模板:
markdown
關于不參與績效考核的申請
公司人力資源部/XX部門:
因本人于2025年3月確診XX疾病,需長期治療(附醫(yī)院證明),預計2025年內無法全職工作。根據《員工手冊》第X條“全年病假超6個月者免于當期績效考核”的規(guī)定,特申請不參與2025年度績效考核。
懇請批準為盼!
申請人:XXX
部門:XX部
日期:2025年6月2日
?? 三、注意事項與風險提示
1. 制度合規(guī)性:
2. 績效獎金權益:
例如:法院判例支持因公司未考核而補發(fā)績效工資(案號:(2021)京0117民初6043號)。
3. 法律風險:
?? 四、爭議解決途徑
若申請被拒或績效獎金被扣發(fā),可采取以下措施:
1. 內部申訴:
2. 勞動仲裁:
案例參考:深圳某信息技術公司因未合理考核被判補發(fā)員工績效工資6.5萬元。
五、替代建議
如無法完全免考核,可協(xié)商以下方案:
1. 簡化考核:僅評估基礎工作完成度,免除復雜指標。
2. 延期考核:待身體康復/工作滿期后補考核。
3. 書面確認:與HR簽訂補充協(xié)議,約定免考核后的績效發(fā)放標準(如按固定比例發(fā)放)。
總結
合理申請不參與考核需滿足:客觀原因 + 制度依據 + 書面流程。若公司存在過錯(如未組織考核),員工仍可依法追索績效報酬。建議優(yōu)先與HR溝通制度細則,保留證據,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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