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描述INTRODUCTION
民法典解讀政策
日程安排SCHEDULE
課程大綱Syllabus
民法典解讀政策
培訓背景
《民法典》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也是截至目前我國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,被譽為“新時代的權利宣言書”、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?!睹穹ǖ洹氛筋C布實施后,八部民事法律將廢止,這將對法律實務特別是司法實踐產生深遠影響。
2020年,甚至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,民法典的深入學習和研究都將是最關心話題。搶占先機、高效學習才能在法律共同體的競爭中快人一步!
《民法典》的物權編、合同編及擔保的解讀,進行了專項的講解和授課,引導實務工作者深入解讀《民法典》相關規(guī)則,準確預判未來司法實踐的裁判思路。
培訓對象
法官、檢察官、仲裁員、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者;企業(yè)高級管理人員、法律顧問、法律事務專員等。
課程大綱
第一講 民法典物權制度的變化及其對商事交易的影響
一、居住權
-居住權制度的機遇與挑戰(zhàn)
-居住權的設立
-居住權的內容
-居住權的消滅
二、擔保物權
(一)體系性變化:功能主義擔保法
-擔保的范圍
-擔保權的公示
-擔保權的順位
-擔保權的實現(xiàn)
(二)抵押權制度的新變化
-流抵押禁止的緩和
-正常經營中買受人規(guī)則適用范圍的擴張
-抵押與租賃順序規(guī)則的完善
-抵押財產轉讓規(guī)則的顛覆性改變
-價款抵押權的超級優(yōu)先權地位
-最高額抵押債權確定時點的改變
(三)質權制度的新變化
-應收賬款質押范圍的擴張
-有價證券質押的特別規(guī)定
(四)關聯(lián)制度
-融資租賃
-保理
第二講 裁判視角下的民法典合同編及動產擔保實務
一、《民法典》是編纂還是制訂?
-回填式立法
-努力體系化
二、《民法典》有什么?
-儲法功能強大
-現(xiàn)在與未來
-橫向:商行為法+商主體法
-縱向:轉介公法+引致商法
-調整四層結構為三層結構
-擴展調整寬度與深度
-預留接口:與公,與商
三、《民法典》是什么?
-裁判規(guī)范、行為規(guī)范
-請求權基礎-請求權體系
四、《民法典》體系背后的邏輯
-不可抗力
-違約方解除權
-風險負擔
-違約救濟
-違約損害賠償范圍
-訴訟時效
-擔保體系
-增信結構
-擔保制度與法定擔保
-功能導向的擔保
第三講 民法典合同制度的變革及其對法律實務的影響
一、合同編的適用、參照適用
-身份關系協(xié)議的準用
-無名合同、法定之債的準用
二、關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
-預約的違約責任和違約后果
-格式條款
-合同編與總則編法律行為效力制度的協(xié)調
-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問題
三、多數(shù)人之債
-按份/連帶:債權/債務
-連帶債務的內容
-效力
-追償權/法定債權轉移
-求償權的擴張
-連帶債務的涉他效力
四、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
-利益第三人合同的變化
-第三人清償權
-違約責任中的第三人替代履行費用
五、合同保全制度的發(fā)展
-代位對象擴張
-未到期債權的代位權
-代位權行使效果及其他程序協(xié)調
-撤銷權的要件
六、債權讓與制度的變化
-債權讓與的禁止特約
-債權讓與的通知
-債權轉讓與從權利
-債權讓與中的抵銷
七、合同解除權制度的完善
-法定解除權的一般規(guī)定
-不安抗辯權與預期違約、解除權
-情勢變更與解除權
-繼續(xù)性合同的解除權
-“合同僵局”與法定解除權
八、違約責任的微調
-履行不能與合同終止
-違約金調整
-債權人拒絕或受領遲延
第四講 民法典背景下的合同司法實務
一、合同效力
-合同效力的邏輯層次
-合同效力瑕疵的事由類型
-格式條款
-強制性規(guī)定
-規(guī)章與違背公序良俗
-夫妻涉股權財產的處分
-越權代表:以公司提供擔保為例
-涉刑合同
-無效合同的審理
二、合同解除
-合同解除的類型和事由
-情勢變更與合同解除
-輕微違約與合同解除
-合同僵局與合同解除
-未生效合同與合同解除
-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方式和期間
-解除異議權的行使方式和期間
-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
三、保證合同
-保證合同法律規(guī)定的變化
-保證的從屬性
-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及其例外
-保證人的追償
-保證責任與破產程序
課程回顧與現(xiàn)場交流
民法典解讀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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